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富兴基金私募业务违规收警示函

导读 小枫来为解答以上问题。富兴基金私募业务违规收警示函,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,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~.~!   中新经纬6月18日电 深圳证监...

小枫来为解答以上问题。富兴基金私募业务违规收警示函,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,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~.~!

  中新经纬6月18日电 深圳证监局18日公告,深圳富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(下称:富兴基金)被出具警示函。


  深圳证监局网站截图

  深圳证监局指出,经查,富兴基金在从事私募基金业务活动中,存在以下行为:一是公司管理的富兴鸿蒙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(下称鸿蒙1号)未按照基金合同约定进行投资运作,未按照基金合同约定为投资者办理赎回,未履行谨慎勤勉义务;二是公司未按照基金合同约定,如实向鸿蒙1号投资者披露可能影响其合法权益的重大信息。

  深圳证监局表示,上述情形违反了《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》(证监会令第105号,下称《私募管理办法》)第四条第一款、第二十四条的相关规定。依据《私募管理办法》第三十三条的规定,深圳证监局决定对富兴基金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。

  同时,深圳证监局指出,鸿蒙1号基金成立后,陈丽旋负责运作管理,存在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及承诺最低收益的情形,构成《关于加强私募投资基金监管的若干规定》(证监会公告〔2020〕71号)第六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的违规行为,违反了《私募管理办法》第四条第二款的相关规定。

  依据《私募管理办法》第三十三条的规定,深圳证监局决定对陈丽旋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。(中新经纬APP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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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中新经纬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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